大案追踪

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侦破“7·14”持刀抢劫案纪实
2010-08-19 15:38:35  太原市公安局   点击:

    一个是老板,一个是雇员,由于生意需要,老板的包里每天都会装着大量现金。就是这大量现金让雇员见财起意,心生歹念的他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老板。此案发生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影响恶劣,引起了省厅、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市局相关部门也全力配合侦破工作。顶烈日冒高温,专案民警兵分三路,分赴甘肃兰州、湖北荆门、河北石家庄进行抓捕,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7月23日,抓捕小组押解犯罪嫌疑人程某、郝某及陈某凯旋归来。


劫案发生 身受重伤货款遭劫

    7月14日20时许,太原市中涧河某小区,在太原市与周边地市之间做货运生意的古生与妻子小芳忙碌一天后回到租住地。

    这是个比较偏僻的小区,只有两栋楼和低矮的围墙,没有管理人员。他们将货车直接开至楼前,小芳下车后出去买菜,古生斜挎着装有货款的皮包直接进楼。此时天色已晚,一楼楼道内的灯不知何时坏了,能见度很低,古生凭着感觉往前走,每天出入自己的家门他非常熟悉。然而没有等他走两步,突然有人冲上来,他的头部挨了重重一棒,紧接着腹部被连捅两刀,古生疼得大叫起来,歹徒趁势抢走他的皮包逃出楼门,前后时间不足一分钟。包内有刚刚代收的8万余元货款,古生顾不得疼痛,拼命追了出来,边追边喊:“有人抢劫了!快抓歹徒!”两名歹徒听到呼喊声跑得更快,瞬间便跳过围墙没了踪影。由于失血太多,虚弱的古生拨打110报警后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深入调查 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中涧河派出所接到出警指令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案情重大,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7·14”专案组,分局局长刘贵虎任组长、副局长王晋涛任副组长,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全力以赴,中涧河派出所积极配合。此案发生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引起了省厅、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多次过问此案,指导侦破,同时市局相关部门也全力配合侦破工作。 

    经对受害人及其妻子进行深入细致地走访,专案组初步认定此案系熟人所为。专案民警从受害人社会关系入手进行排查,发现受害人曾雇佣过的工人程某形迹可疑,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程某在案发后当天晚上曾窜至榆次一宾馆住宿。情况可疑,民警于是立即前往榆次进行调查,并发现当晚与程某一起住宿的还有其同乡郝某、陈某。

    抓捕三名嫌疑人成了侦破此案的关键。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得悉,三人已于次日分路逃离山西,并获知确切消息:程某逃往甘肃兰州,郝某逃往湖北荆门,陈某逃往河北石家庄。专案组果断决定兵分三路,抓捕嫌疑人。


    顶烈日冒高温,专案民警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7月20日,赴兰州抓捕组在兰州警方的配合下,发现嫌疑人程某、郝某于7月16日和19日先后在距离兰州市区40余公里处的西固县红方宾馆住宿过。抓捕民警立即赶往西固县进行抓捕。途中,专案组获悉一条重要线索,嫌疑人郝某在兰州火车站附近出现,于是民警立即决定进行分路抓捕。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一路民警在红方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程某抓获,另一路民警在兰州火车站将刚从湖北荆门潜逃至兰州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经就地审讯,犯罪嫌疑人程某、郝某对伙同陈某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赴石家庄的抓捕小组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获悉嫌疑人陈某将于7月21日7时左右,乘坐汽车逃往焦作或长治。兵贵神速,抓捕小组立即采取行动,在石家庄长途汽车站布下天罗地网,对这一时段发往焦作和长治的车辆进行布控排查。7月21日9时许,在即将开往长治的汽车上,民警将准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 

    7月23日,太原市火车站,抓捕小组押解着犯罪嫌疑人程某、郝某及陈某凯旋归来。


见财起意 抢劫案真相大白

    随着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审讯工作的进一步深入,“7·14”特大持刀抢劫案真相大白。

    原来,古生作为货运主,经常为客户代收货款,他的雇员都知道他身上经常带着大量现金,这让心术不正者见财起意。6月,为古生打工的程某心生歹念,并预谋对其进行抢劫。程某借打工的机会进行踩点,发现古生经常携带大量现金出入居住地,便纠集同乡郝某、陈某准备实施抢劫。踩好点后,程某向古生提出了辞职。7月13日,程某等三人购买擀面杖、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伺机作案。7月14日19时许,三人来到中涧河古生的租住小区,由程某放风,陈某、郝某在楼道地下室内等待时机。20时许,古生驾车回到小区内,进入楼道时被郝某、陈某二人持擀面杖殴打,陈某用水果刀将古生捅伤,后将古生装有巨款的皮包抢走,得手后三人逃至榆次一宾馆内躲藏,将赃款平分。7月15日,犯罪嫌疑人程某等人分别逃往兰州、荆门、石家庄藏匿,并在途中将抢来的货款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郝某、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追回被劫货款3万余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常晓丽 摄影报道


【案后思索】


    因为代货主收取货款而招来劫难,受害人还会继续他的货运生意吗?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采访了受害人的妻子小芳,她的话令人深思。

    原来,在去年年底她家已发生过一次失盗案,存放在家中还未来得及交予货主的10万货款被盗窃。公安杏花岭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一中队和中涧河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此案,窃贼竟然是古生的三个雇员,这让古生夫妻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夫妻待这些雇员不薄,三名雇员又为何如此,答案居然是他们没有钱。货款被盗窃,古生夫妻不愿欠货主的钱,继续做生意挣钱归还,其中甘苦只有他们自己清楚。谁料祸不单行,今年又遭此劫,而且差点性命不保。今后他们还敢再做此生意吗?小芳很无奈地说,客户习惯用现金支付,这样可以省去手续费及其他不便,现在由货运人员代收货款基本是行规了,他们如果不愿这样做,想做的大有人在。此案发生之后,古生的医药费已花掉3万多元,再加上被抢去的货款还得赔付,残酷的现实令他们必须继续做下去才能渡过难关。

    如此行规引人深思。

附:此文2010年8月15日刊登于《警方周刊》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