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2010-08-06 09:37:31 太原市公安局 点击:
电动自行车事故呈高发态势 事故死亡者多是步行者
记者近日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统计范围内适用一般以上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87起,造成136人死亡,107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49.0464万元,“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上升。上半年,全市共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1437起,造成1015人受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3634.5851万元,同比也是上升态势。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逃逸事故37起,侦破死亡逃逸事故17起、一般逃逸事故11起、侦破遗留案件2起。因交通肇事刑事拘留86人,移送起诉121人,行政拘留46人,吊销驾驶证72人(其中,终身禁驾16人),罚款1232人次。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超速行驶共发生112起,造成29人死亡,148人受伤。涉及酒后驾驶共发生22起,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涉及疲劳驾驶共发生10起,造成2人死亡,20人受伤。涉牌涉证事故240起,造成59人死亡,272人受伤。全市未发生营运性客车超员的交通事故。上半年,共涉及营运车发生的交通事故339起,造成83人死亡,478人受伤。
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发生的起因,多为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经对交通事故因素分析、事故认定原因等情况研判后发现,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让行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其次,是超速行驶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246起,造成29人死亡,277人受伤;其他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255起,造成24人死亡,312人受伤;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73起,造成22人死亡,88人受伤;逆行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50起,造成7人死亡,93人受伤。
从事故形态的肇事情况来看,正面相撞、侧面相撞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从事故时段分析,星期一、星期三是发生事故的高发期;1-3日、5日、7-8日、15-16日、22-23日、31日是上半年统计发生事故的高发日;24小时事故发生的情况,上、下班时间及夜间为事故的高发时段。从道路环境分析,一般城市道路是主要肇事的道路。无隔离路段发生事故率较高。普通路段发生的事故最为频繁,其次为四枝分叉口和三枝分叉口。无交通标线和无交通信号与发生事故也有关系。
从事故当事方分析:
一是私用车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大户”,其次为一般货运和出租客运。二是小型客车、重型货车是交通肇事的主体。三是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高发呈上升趋势。上半年,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192起,造成10人死亡,212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数的21.65%牞7.35%和19.79%,同比起数上升28.00%,死亡上升42.86%,受伤上升18.44%。四是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员事故发生率高,6-10年驾龄的驾驶员发生死亡事故率高。五是伤亡人员类型的事故情况,仍以农民占比例最大。六是伤亡人员交通方式的事故情况,步行、乘汽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摩托占比例比较大。
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韩燕告诉记者,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其突出的共同点就是严重违反路权原则,用抢、挤、超、快的不安全驾驶行为来侵用其他车辆、行人的行驶路线,也就是驾驶员有意识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行车中发生事故。针对摩托车、电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韩燕说,一是由于摩托车、电动车较其他机动车其构造简单,安全性能差,同时稳定性也差,加之速度快,且驾乘人员没有牢固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经常穿插于其他机动车之间,危险因素加大。二是驾驶人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安全意识差,导致违法行为多,再加之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力,有许多人没有考取驾驶证便上路驾驶摩托车。
韩燕说,交通事故高发时区与人们出行的高峰期相吻合,主要原因是车辆出行率短时间增高,道路、车辆、行人的矛盾突出牞相应地平面混合交通交叉点多牞争道、抢道违法行为多,事故隐患多,因此强化交通秩序,调整交通高峰,取缔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是减少事故的根本措施;伤亡人员的人员类型和行为方式主要是农民和步行最多,驾驶非机动车、电动车、乘车人事故也不容忽视。主要原因是,因平面混合交通冲突较多,易发。是其在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人体直接受到暴力冲撞牞防护能力差,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改善道路环境,增设过街天桥,合理施划人行横道,加大对农民、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要重点对出行人员突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让行规定、确保行路安全开展宣传教育,让安全意识不断深入人心牞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警钟常鸣;道路环境的共同特点,道路平直、视线良好的普通路段,道路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辅助设施,如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隔离设施很不完备,使机动车借道越线超车,增加了事故的隐患。
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和无牌照,重点违法行为是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上升100.00%。造成以上恶性死亡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和无牌照。事故发生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外围干线公路,如,旧晋祠公路,108国道。特大事故的发生,均与严重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鉴于此,警方认为遏制群死群伤上升的势头,应采取以外围干线公路为重点、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加大对恶性事故危害的宣传力度,并加强对失控时间段的查控等措施。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126起,造成136人死亡,58人受伤,同比起数上升21.15%,死亡人数上升17.24%,受伤人数下降9.38%。事故的重点路段,主要是307国道、208国道、104省道、大运路、新晋祠路、建设北路、大同路、涧河路,以上八条道路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造成41人死亡,占全市死亡交通事故人数的33.33%。事故的重点时间主要是失控时间。15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是死亡时间的高发区,上述时段共造成64人死亡,占全市死亡交通事故人数的47.06%。
造成事故的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其他影响安全行为,上述三种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引发死亡交通事故造成75人死亡,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55.15%。
造成事故的重点车辆,客车、货车是主要车辆,其次是摩托车。死亡事故的重点人:绝大多数的死者为步行,其次为自行车。在法医尸检中证实,在这些死亡人员中多数为横过道路。驾驶车辆死亡人员中及乘坐车辆人员中,死亡人员均未系安全带,死亡原因多为胸腹部碰撞死亡。驾驶摩托车者均未戴头盔,死亡原因绝大部分为头部碰撞、倒地颅脑损伤致死。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吉胜在谈到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措施时说,要以外围干线公路特别是城区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对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头盔、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行人等行为展开专项整治,使驾驶员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降低死亡事故的发生。在暑假期间,针对学生出行安全应加强宣传教育。对死亡交通事故多发区域要在失控时间、失控地段上加强管理,强化过往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沿途村庄、单位、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本报记者 李凯 张慧 通讯员 高丽珍 杨杰
来源:2010年8月6日《太原日报 新太原·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