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全市展开
2010-08-20 10:56:14 太原市公安局 点击:
整治目标:使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主次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整治路段及部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主要灯控路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公园、商厦、客货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混乱、交通拥堵的街巷、路段及沿街居民小区。
整治内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区域、路线行驶,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等问题;公交车乱占用车道、争道抢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强行猛拐、任意穿插、闯红灯,警车、军车、运钞车、外地牌照车及党政机关车辆等开霸王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掉头,机动车遇有交通拥堵时强行驶入已拥堵路口、争道抢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旁、交通环境复杂路段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随意停放问题;非机动车随便掉头、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路口乞讨、散发小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乱象等七项。
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长孟建柱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及2010严打整治行动,太原市公安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并采取多种手段集中解决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这次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整治,使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主次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整治路段及部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主要灯控路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公园、商厦、客货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混乱、交通拥堵的街巷、路段及沿街居民小区;二是重点整治内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区域、路线行驶,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等问题;公交车乱占用车道、争道抢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强行猛拐、任意穿插、闯红灯,警车、军车、运钞车、外地牌照车及党政机关车辆等开霸王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掉头,机动车遇有交通拥堵时强行驶入已拥堵路口、争道抢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旁、交通环境复杂路段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随意停放问题;非机动车随便掉头、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路口乞讨、散发小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乱象等七项内容。
此次综合整治的时间从8月1日至8月10日摸排调查,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摸排调研,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从8月11日至10月21日开始严查重处,准确把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重处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准确把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从10月23日至10月底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检查验收。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再动员、再部署,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整治成果,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抽查验收。
治安、巡警、交警联合行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局治安管理支队、巡警支队联合行动,加强交通违法整治。
一是开展多警种联合清查统一行动,采取区域集中行动、联动设卡等有效方式,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安、巡警部门在设卡盘查、巡逻检查、场所管理、日常接处警等工作中,发现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各警种要主动维护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社区通道及各类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劝导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确定一批交通严管街,严管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停车秩序,以严管街辐射、影响市区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严格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不缴纳罚款的骑自行车人要按《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暂扣车辆,用足用好管理和教育手段。在引导群众规范停车的同时,严查违法停车,特别是解决学校、医院、商厦、党政机关等公共场所及周边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警车、特种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其违法行为,除按规定依法处罚外,一律抄告驾驶人所在单位。
四是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坚决查处正常人、非下肢残疾人、外地残疾人驾驶无证三轮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无牌无证三轮车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同时,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进一步规范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市中心交通乱点、交通堵点、事故黑点进行摸排,对需要增设、调整交通信号、护栏、标志、标线的,积极组织实施。涉及路口交通渠化、公交线路调整等内容的,积极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实施;对交通隔离护栏、指示标牌及交通控制箱上的乱贴乱画清理保洁。
公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公安分局等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参与整治。一是集中优势警力,对路沿石以上的摆摊设点、堆物占道,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采取定责任人、定领导、定标准、定时限的方法整治,消除影响交通的乱点和隐患;二是对经批准占用道路的商铺、单位,严格规范其占用区域,不得阻断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凡超出限定占用区域从事非交通活动的,一律予以取缔;三是对严重干扰群众出行,经常性发生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早市、夜市,积极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四是发挥本部门职能,对路口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依法坚决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路口散发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交警各单位全力以赴、全面扩大战果
交警支队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优势,做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清理,继续强化简易事故由一线执勤民警直接处置工作方式,提高处理率,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二是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强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强化追逃工作,特别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尚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攻坚,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三是加强事故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指导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此次整治的意义和目的,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交警迎泽一大队开展了对辖区迎泽大街、并州路、五一路、广场东岗、广场西岗、青年路岗、山西日报社岗、大营盘岗及火车站周边的集中统一行动。参战民警克服连续作战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强了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经过8月10日夜间统一行动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暂扣机动车25辆,查处酒后驾驶1人,行政拘留1人。
交警万柏林一大队辖区所处城乡接合部,摆摊商贩长期占道经营现象较普遍。他们按照“先告知、后管理”、“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采用中队日常管理和整顿小组巡逻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各中队根据“四定两包”勤务管理的划分在各自辖区内确定重点路段,路口。
交警尖草坪一大队针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第三次严打统一行动,同时,细化岗位安排。他们对主要路口及车流量大的路段集中整治,其中兴华北街及滨河西路胜利桥南、北匝道、柴村、新城大坡、大同路、108国道等路口,每个路口都设置了干部指挥,配备了隔离锥筒示意车辆减速行驶接受检查,合理有效的措施和分工使盘查工作井然有序。在整治工作中,共出动警车12台,警力47人,开具简易程序73起,涉牌涉证28起,饮酒驾车1人,无证驾驶拘留16人。
交警尖草坪二大队在解放北路小商品路段开展宣传及整治行动,清除违法占道经营,提高辖区商铺经营理念,还市民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警迎泽二大队、杏花岭大队、小店一大队、二大队、晋源大队等也都开展了整治行动,并取得初步战果。 本报记者 李凯 张慧 通讯员 高丽珍 杨杰
附:此文2010年8月20日刊登于《太原日报·新太原新交警》
整治路段及部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主要灯控路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公园、商厦、客货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混乱、交通拥堵的街巷、路段及沿街居民小区。
整治内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区域、路线行驶,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等问题;公交车乱占用车道、争道抢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强行猛拐、任意穿插、闯红灯,警车、军车、运钞车、外地牌照车及党政机关车辆等开霸王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掉头,机动车遇有交通拥堵时强行驶入已拥堵路口、争道抢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旁、交通环境复杂路段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随意停放问题;非机动车随便掉头、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路口乞讨、散发小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乱象等七项。
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长孟建柱提出的“一个目标,五项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及2010严打整治行动,太原市公安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并采取多种手段集中解决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这次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整治,使市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主次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整治路段及部位,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主要灯控路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公园、商厦、客货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道路,交通混乱、交通拥堵的街巷、路段及沿街居民小区;二是重点整治内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区域、路线行驶,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等问题;公交车乱占用车道、争道抢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强行猛拐、任意穿插、闯红灯,警车、军车、运钞车、外地牌照车及党政机关车辆等开霸王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掉头,机动车遇有交通拥堵时强行驶入已拥堵路口、争道抢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旁、交通环境复杂路段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随意停放问题;非机动车随便掉头、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路口乞讨、散发小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乱象等七项内容。
此次综合整治的时间从8月1日至8月10日摸排调查,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摸排调研,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从8月11日至10月21日开始严查重处,准确把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重处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准确把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从10月23日至10月底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检查验收。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再动员、再部署,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整治成果,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抽查验收。
治安、巡警、交警联合行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局治安管理支队、巡警支队联合行动,加强交通违法整治。
一是开展多警种联合清查统一行动,采取区域集中行动、联动设卡等有效方式,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安、巡警部门在设卡盘查、巡逻检查、场所管理、日常接处警等工作中,发现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各警种要主动维护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社区通道及各类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劝导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确定一批交通严管街,严管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停车秩序,以严管街辐射、影响市区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严格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不缴纳罚款的骑自行车人要按《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暂扣车辆,用足用好管理和教育手段。在引导群众规范停车的同时,严查违法停车,特别是解决学校、医院、商厦、党政机关等公共场所及周边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警车、特种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其违法行为,除按规定依法处罚外,一律抄告驾驶人所在单位。
四是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坚决查处正常人、非下肢残疾人、外地残疾人驾驶无证三轮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无牌无证三轮车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同时,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进一步规范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市中心交通乱点、交通堵点、事故黑点进行摸排,对需要增设、调整交通信号、护栏、标志、标线的,积极组织实施。涉及路口交通渠化、公交线路调整等内容的,积极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实施;对交通隔离护栏、指示标牌及交通控制箱上的乱贴乱画清理保洁。
公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公安分局等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参与整治。一是集中优势警力,对路沿石以上的摆摊设点、堆物占道,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采取定责任人、定领导、定标准、定时限的方法整治,消除影响交通的乱点和隐患;二是对经批准占用道路的商铺、单位,严格规范其占用区域,不得阻断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凡超出限定占用区域从事非交通活动的,一律予以取缔;三是对严重干扰群众出行,经常性发生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早市、夜市,积极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四是发挥本部门职能,对路口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依法坚决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路口散发广告、粘涂非法广告、兜售物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交警各单位全力以赴、全面扩大战果
交警支队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优势,做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清理,继续强化简易事故由一线执勤民警直接处置工作方式,提高处理率,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二是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加强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强化追逃工作,特别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尚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攻坚,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三是加强事故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指导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传媒广泛宣传此次整治的意义和目的,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交警迎泽一大队开展了对辖区迎泽大街、并州路、五一路、广场东岗、广场西岗、青年路岗、山西日报社岗、大营盘岗及火车站周边的集中统一行动。参战民警克服连续作战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强了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经过8月10日夜间统一行动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暂扣机动车25辆,查处酒后驾驶1人,行政拘留1人。
交警万柏林一大队辖区所处城乡接合部,摆摊商贩长期占道经营现象较普遍。他们按照“先告知、后管理”、“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采用中队日常管理和整顿小组巡逻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各中队根据“四定两包”勤务管理的划分在各自辖区内确定重点路段,路口。
交警尖草坪一大队针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第三次严打统一行动,同时,细化岗位安排。他们对主要路口及车流量大的路段集中整治,其中兴华北街及滨河西路胜利桥南、北匝道、柴村、新城大坡、大同路、108国道等路口,每个路口都设置了干部指挥,配备了隔离锥筒示意车辆减速行驶接受检查,合理有效的措施和分工使盘查工作井然有序。在整治工作中,共出动警车12台,警力47人,开具简易程序73起,涉牌涉证28起,饮酒驾车1人,无证驾驶拘留16人。
交警尖草坪二大队在解放北路小商品路段开展宣传及整治行动,清除违法占道经营,提高辖区商铺经营理念,还市民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警迎泽二大队、杏花岭大队、小店一大队、二大队、晋源大队等也都开展了整治行动,并取得初步战果。 本报记者 李凯 张慧 通讯员 高丽珍 杨杰
附:此文2010年8月20日刊登于《太原日报·新太原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