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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我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期我市公安机关破获的2起绑架勒索案件和4起重特大案件的侦办情况
2010-05-06 19:39:25  太原市公安局   点击:

新 闻 发 布 稿

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戴来伟

(2010年5月6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晋阳风暴”四号专项行动结束以后,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继续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和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借着公安运行机制改革的强劲东风,积极投入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向各类刑事犯罪发起了新一轮的凌厉攻势,破案捷报频传,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得到了及时侦破,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强有力的打击震慑下,今年1—4月份,我市刑事犯罪形势基本平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等恶性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也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今天,我将近期破获的2起绑架勒索案件和4起重特大案件的侦办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4.23”特大持枪绑架勒索案

    4月23日14时30分许,娄烦县公安局接受害人家属报警称:4月21日,该县马家庄乡不算沟村村民王某遭人绑架,绑匪持枪威逼,索要赎金2000万元,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接警后,娄烦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4.23”案件专案组展开侦破,并迅速向市局报告情况。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和市局副局长戴来伟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市局刑侦支队和相关警种要全力配合,在确保人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破获案件。

    按照局领导的指示精神,专案民警在娄烦县公安局冀宝林局长的直接指挥下,迅速投入战斗,经过连续奋战,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踪迹。4月23日22时50分许,专案侦查警力在市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和杏花岭分局的大力配合下,布下天罗地网,在我市杏花岭区耙儿沟村,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2岁,娄烦县马家庄乡马家庄村人,1998年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段某(男,37岁,娄烦县马家庄乡进善村人,2006年因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高某(又名小龙,男,22岁,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王某(女,24岁,山西省阳泉市人)、匡某(女,25岁,山西省阳泉市人)等5人擒获,并安全解救人质,当场缴获作案汽车一辆及匕首一把。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民警当即围绕受害人被关押的地点和案件所涉及的枪支展开了审讯工作,很快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位于杏花岭区大东关街东昌盛小区的犯罪行为实施地。4月24日凌晨1时许,专案民警对该房间依法进行搜查,当场缴获63式半自动步枪1支、子弹9发、刀具5把、假发3套、车牌1副、警服2套、手铐2副、对讲机2部、制毒原材料电石粉1袋、吸毒用自制“冰壶”1个、手提电脑5台、数码相机6台、摄像机1台、手机3部、古董20件、字画6幅、金银戒指36个、金银手镯31个、玉挂坠、玉手镯30件、100克金条1块、银条6块、高档手表9块、邮票17册、古钱币、旧版人民币、纪念币等收藏品以及高档烟酒等大量的赃款赃物和违法犯罪证据。在抓捕、审查和搜查过程中,苏浩副厅长和戴来伟副局长亲临一线,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指导。

    在大量的违法犯罪证据面前,王某等五名绑架勒索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初步交待了违法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为该团伙头目,该在2006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开始纠集段某等10余名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主组成犯罪团伙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他们以王某为核心,有分有合,互相交叉,先后流窜北京、上海、河北、内蒙、湖南以及我省太原、阳泉等地,专门针对官商富有人员下手,实施绑架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几十起,涉案财物价值近两亿元。除此之外,他们还从事了设赌抽头、放高利贷、摆场子寻衅滋事、暴力催债、伙同他人吸食毒品等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交待,专案民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从4月25日开始连续出击,陆续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我省阳泉市、我市娄烦县、古交市、尖草坪区和万柏林区等地又抓获涉案人员8名,在阳曲县查获在押涉案人员1名,并缴获双管猎枪1支,猎枪弹6发及步枪子弹20发。

    至此,我市公安机关在仅用8小时侦破特大持枪绑架勒索案件的同时,又通过审讯深挖,一举捣毁了这个集绑架、抢劫、盗窃、敲诈、赌博、吸毒于一身的特大犯罪团伙,共抓获、查获团伙骨干和涉案人员14名。目前,案件深挖和追捕在逃人员的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4月30日,省公安厅专门向我局发来贺电,对成功侦破“4.23”特大绑架勒索案表示祝贺。

    二、“4.20”绑架勒索案

    4月20日21时30分,高新分局接受害人家属报警称:某公司董事长妻子刘某被人绑架,绑匪要求交纳300万元的赎金。接警后,该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案件侦破,并迅速向市局报告案件情况。

    案情重大,市局戴来伟副局长迅速组织市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及小店分局的相关警力支援专案。工作中,专案民警在指导受害人家属与犯罪嫌疑人展开周旋的同时,也进行着紧张的侦查工作。但是,经过连续50余个小时的侦查和布控,犯罪嫌疑人一直未露出马脚,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为确保人质安全,戴来伟副局长果断调整工作部署,同意受害人家属按照犯罪嫌疑人要求交纳赎金,并明确指示专案民警从赎金入手顺线追查犯罪嫌疑人踪迹。4月23日凌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在收到赎金后将受害人刘某释放。

    人质安全后,专案民警在积极顺线追踪的同时,也立即展开了大量的走访排查和辨认访问工作,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郝某(男,35岁,太原市人)、刘某(男,37岁,太原市人)和宁某(男,37岁,太原市人)。4月23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杏花岭区赛马场附近一洗浴中心被抓获,专案民警从其身上及住处缴获赃款94.91万元。当晚20时许,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郝某在杏花岭区三墙路一体育用品专卖店内被擒获,专案民警从其身上及住处缴获赃款93.5万元。经审查,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伙同宁某(在逃)绑架刘某并向其家属勒索300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初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郝某、宁某、刘某预谋通过绑架有钱人索要赎金的方式弄钱花,并专门购买了作案用的帽子、宽胶带纸、毛巾等物品。4月20日14时许,该三人驾驶刘某的灰色夏利车窜至高新区技术路,并将驾驶红色奔驰车的刘某选择为作案目标。18时10分,他们在刘某回家时将其绑架至尖草坪区赵庄旧小区,同时向刘的家属索要赎金300万元,声称如果报警,便将刘杀死。4月23日凌晨2时许,在收到300万元赎金后,他们将人质释放,并将赃款平分后分别逃离。根据交待,专案民警在杏花岭区敦化南路宁某家中缴获赃款现金30万元。

    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查和对犯罪嫌疑人宁某的追捕工作仍在紧张进行。

    三、“4.14”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

    4月14日凌晨2时许,尖草坪区兴华街水利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李某(女,20岁)被人用刀捅伤致死。

    接警后,尖草坪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经调查得知,李某于案发当晚与男友王某(男,18岁,山西省平遥县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后,双方约定在水利学校门口见面,后李某便被人用刀捅伤身亡。案发后,王某突然“销声匿迹”,种种迹象表明,该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此情况下,专案组迅速做出部署,对王某实施抓捕。经过连续三昼夜工作,最终于4月17日晚23时许在平遥县将潜逃回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查,王某对因感情问题,持刀将李某捅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四、“5.1”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

    5月1日23时10分许,阳曲县公安局接张某报警称:侯村乡洛阳村村民孙某在洛阳村平阳高速大桥西河施工处被人打伤,伤势严重。接警后,阳曲县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受害人因伤势严重死亡。案情重大,时值“五一”假期和世博会安保重要时期,该局立即成立了由姚力群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

    专案民警紧紧围绕案发现场周边进行了调查访问,并很快确定受害人孙某被打伤致死与工地施工中的占地纠纷密不可分。案发后,该工地负责人杨某去向不明。在此情况下,专案组果断做出部署,一方面将现场37名施工人员全部带回审查,另一方面全力查找到杨某下落,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突审。经工作,杨某等人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如实交待了故意指使工人将孙某殴打重伤致死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3岁,山西原平市人)系平阳高速25标段洛阳3号大桥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该与受害人孙某因施工占地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屡遭阻拦的情况下,便于5月1日晚指使在工地施工的杨某(男,29岁,山西原平市人)、王某(男,25岁,山西原平市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携带铁锹、木棍把、方形钢管、螺纹钢等作案工具在大桥西河施工处将孙某殴打重伤致死。

    现杨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五、“4.30”团伙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

    4月份以来,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各类型街面侵财犯罪也进入了高发、多发期,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未雨绸缪,积极结合辖区实际部署了对此类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

    近日,迎泽分局通过先期侦查和摸排获取的线索,经过连续6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秘密跟踪,在收集到大量犯罪证据后于4月30日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一个由罗某(男,35岁)、阮某(男,31岁)等4名广西宾阳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使用汽车遥控干扰器专门盗窃宝马、奔驰等高档轿车内财物的犯罪团伙,破获发生在我市建设南路美特好、山姆士等大型超市和商场门口停车场的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1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缴获三星笔记本电脑1台、松下摄像机1部、高档香烟50余条、汽车遥控干扰器两部以及部分现金等大量的赃物罪证。

    目前,该团伙4名成员已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查、赃款赃物追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六、“2009.12.10”持刀抢劫案

    2009年12月10日20时许,两名嫌疑人冒充警察闯入我市杏花岭区北河湾路居民王某家中,持刀抢劫现金7500元。案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反响,同时也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要求限期侦破。

    杏花岭分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持续不断进行侦查。今年4月16日,专案民警在对案件前期侦查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梳理了全市此类案件发案情况,积极进行案件串并,寻找规律特点和突破口,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系我省两名临县籍孙姓男子。4月19日晚,民警在获取二人藏匿在我省盂县的准确线索后,快速出击实施抓捕,于当晚在盂县将二人全部擒获。

    经审查查明,该二人自2009年以来,结伙在我市冒充警察入室抢劫作案5起,敲诈勒索作案1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现该二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各位记者朋友,上述案件的成功破获,仅仅是今年我市公安机关破案打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战果,也可以说仅仅是个开始。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我们也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用我们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新太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同时,我们也正告那些目无法纪,妄图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分子,立即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